一、有關輸銷紐西蘭「肉類罐製產品」業已獲紐方核可,旨揭產品滅菌條件Fo≧3,出口加註條件內容及樣張請洽轄區防檢局各分局。
二、產品配合事項如下:
(一)牛肉罐製類產品:
1.原料肉須來自澳大利亞、紐西蘭、美國、荷蘭、瑞典或日本。
2.符合紐國「特定動物源產品進口衛生標準規範」。
3.檢附防檢局「輸出動物產品檢疫證明書」。
(二)牛肉以外肉類罐製產品:
1.畜、禽、羊肉不限肉品來源國。
2.符合紐國「特定動物源產品進口衛生標準規範」。
3.加熱處理聲明及防檢局「輸出動物產品檢疫證明書」。